在村里承包的个人的土地种蔬菜,当时一下子交了十年的地钱,现在还有四年到期,地主要求涨钱,有合同但是没按手印
26天前您好,在农村承包土地用于种植蔬菜,是属于集体所有制下的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且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则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与地主达成了关于土地租金调整的协议,并且双方均表示愿意执行该协议,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新的租金标准支付剩余四年的租金。如果地主不同意调整租金,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文本、书面通知、通话记录等,以备后续需要时使用。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