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判决离婚,房子是判给我的,目前已经过户我名下,但我要补偿他20万,现在他不肯先搬走,一直住着,请问我必须先给他20万才能让他搬吗?还是说目前房子已过户我个人名下,不用先给20万,我有权让他搬出去
2025-10-11 11:56在法院判决离婚并过户房产个人名下后,如果对方不愿意搬出,您有权要求其搬离。这通常被视为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因为房产已经转移至您的名下,并且您拥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如果您坚持要让对方搬离,则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提交申请。您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书面请求,要求对方搬出房屋。 通知对方。将您的请求和理由告知对方,说明您的权利以及需要对方配合的理由。 相互协商。尝试与对方进行谈判,了解他们的立场和需求,看是否能够达成妥协。 请注意,即使房产已经过户到您的名下,您仍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此外,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