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买了房子,2013年交了契税,维修基金交给物业代为
2026-01-22 10:54您好!关于您所提及的购买房产并缴纳相关税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的一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您是在2013年交纳契税和维修基金,并且已经将这些费用支付给了物业公司代收代缴,那么您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和习惯做法的。但是,为了确保权益不受损害,请务必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文件,以备不时之需。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相关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