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务农的!我老公是在国营企业中建三局三公司上班,是在项目上上班的!他是项目部材料部的负责人,他的户口在老家,我跟小孩们户口也在老家,我跟小孩们也是在老家住的!现在有在思南县城买了商品房子住,有时常回去的!我要咨询的事情是我家两兄弟,我老公的哥哥嫂子在务农,一直都在老家居住,老家里有爷爷奶奶,爸妈居住,爷爷奶奶已过世,爸爸也过世三年,现有妈妈在,爷爷奶奶在时我们有赡养的!特别我爸妈生病费用照顾完全都我们负责的!现我哥争吵着说爷奶土地,地基全部他一人的!我先简单描述我哥说是他的!他先结婚十一二年,那时我是小孩,爸那时在中建三局食堂上班,很少得料理家,爷奶爸只好先让哥种土地,请问我有一半没
2025-05-11 17:46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指导。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这包括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生活费等。其次,在涉及财产分配方面,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否有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任何一方都有权继承其配偶(即您的丈夫)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份额。 如果您对具体的情况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同时,如果涉及到具体的案件处理,也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道德和法律规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