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我老公给别人担保贷款,大概3-4年左右,但贷款人至今有一部分款没有还上,我们在一年前已经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司法机关是否可以扣划我现有款项
2025-03-19 12:4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在离婚时已明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则另一方无需再为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即使贷款人尚未偿还欠款,也不能要求您承担还款义务。 此外,如果您在与他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中明确了还款期限,并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那么您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债务。但是,如果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按期还款,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立即清偿欠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最后,建议您及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政策,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