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于9月29日晚23点10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与我老公分别为颅脑损伤,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古肩肩袖损伤等症状,现在家休养,请问保险公司该赔付我们什么费用,误工时间是从受伤住院开始计算至休养结束止吗?孝感市的行业理赔标准是怎样计算的,保险公司让我们提供受伤前3个月工资流水帐和受伤后一两个月的工资流水帐,个税发票合理吗?
2025-03-04 11:3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交通事故中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具体赔偿数额应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关于误工时间的问题,如果是在休息期间,那么从受伤之日到恢复劳动能力之日为误工时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误工时间的确定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比如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或者工作单位提供的误工证明等。 关于提供工资流水账和纳税凭证的问题,这通常是为了证明收入情况,以便计算赔偿金额。但是这些材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涉及到一定的难度和成本,因此建议您尽量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并且在提交时要确保其真实性。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或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您的案件,以获得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