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电动车非机动车道直行,对方开车右转,导致我差点撞上,我骂了他一句,然后对方停车,双方发生口角争执,随后受不了对方骂人的话,出手准备挥拳打他,但收手从脸前划过,随后他动手,我也还手了,后来被旁边人拉开了,我们还是有口角之争,他爱人对我动手,我并没有还手,他拉走她爱人离开3次,她也3次返回对我进行殴打,请问谁的责任多?我可以要求赔偿吗?要求赔偿多少钱合理? 伤情是左眼角红肿淤青,额头挫伤,嘴角出血,口腔里有个口子,脸上还有5道挖痕,后脑勺也有个包
2025-10-21 21:23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在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规定,尤其是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更应注意交通安全。 关于责任划分的问题,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过错程度、事件发生的性质等。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先对对方进行了辱骂,并且随后动手打了对方,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对方在冲突中受伤,也需要考虑其是否有可能存在自我防卫的意图,以及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至于赔偿金额,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损失确实受到对方伤害的影响,可以向法院申请赔偿。但是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数额可能会因地区、时间等因素有所不同。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评估,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避免冲动的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