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压电动车本人不在场是违法吗
2025-03-11 10:0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因此,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指定位置(如人行道),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如果电动车被交警扣押是因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且未得到车主的同意,那么交警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建议车主及时与交警沟通,了解扣押的具体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