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在我们年幼的时候离婚了,姊妹三个,姐姐老大,哥哥老二,我老小。 第一审,我跟姐姐判给了,我妈。房产也过去一部分。 过了不久,我妈,起诉。 第二审,我妈不要,儿子,说以后没有能力给他结婚买房。 我们母子都有联系,姊妹的关系也处的很到位。我妈经常说相亲相爱一家人,经常在一起吃饭。 就这样,打官司,能不能赢???
10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由于涉及到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需要详细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才能给出准确的法律意见。因此,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讨论。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原告(即您)认为被告(即您的母亲)有恶意不履行判决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其履行义务。 您的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子女具有一定的抚养和教育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女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以减轻父母的责任负担。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处理。如果您对财产分割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家庭纠纷,并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以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