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律师,我跟前夫离婚半年,两个孩子都判给男方了,国庆我回去看娃,婆家将我小儿子卖到了银川,孩子在那边已经上幼儿园了,我报警了,警方却说是给别人领养,婆家最低一年收入6万左右,我前夫工程技术员,一个月一万,我现在想要回孩子,并要求她们赔偿孩子的精神费用,还有抚养费?怎么做合适?
2025-01-28 16:36您的情况非常复杂,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您的孩子被非法买卖或收养,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调查处理。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以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可能的救济途径。 此外,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您的前夫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您可以考虑申请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至于精神损害赔偿,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包括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心理状态等因素。 最后,请记得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诉讼材料使用。希望您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