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月26日大概下午3.30左右我坐出租车到百联去,到了百联以后出租车司机停在马路中间,我的同事开门,不知道电瓶车在开过来,结果电瓶车的车主摔了一跤,骨折了,医药费乘客赔钱吗,出租车司机说叫我们赔钱,乘客该不该负责
2025-04-12 19: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如果你的同事受伤了,你应该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责任。 但是,如果出租车司机也存在过错,比如他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或者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他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你作为乘客,如果有能力的话,也应该尽可能地帮助对方恢复健康,并承担必要的医疗费用。 最终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