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三楼)开了一个儿童乐园期中包括儿童游玩机、抓娃娃机。现超市一楼招进一个游戏室,这项招商对我店影响很大。之前我店跟超市签的合同上写着“本商场内甲方不能再招商类似的儿童游玩的收费项目”。现超市给我店的解释“电子游戏不属于儿童游玩项目”,和“她们做的是大童和成人的游戏”跟我们不冲突。寻求帮助,解答!图片是一楼游戏室的
2024-10-31 15:2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超市三楼开设了儿童乐园,并且与超市签订了合同,约定超市内不允许再招商类似儿童游玩的收费项目。现在,一楼新开了一家游戏室,这可能会对您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您提到的游戏室是否属于儿童游玩项目的解释,目前超市并没有明确说明电子游戏是否属于儿童游玩项目。因此,对于这个问题,建议您向相关部门或专家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游戏室的行为违反了您的合同条款或者存在侵权行为,可以联系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协商,要求游戏室停止此类活动。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