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公公婆婆把我们结婚的房子在我们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出租出去了。这房子是我们结婚前买的,说是我老公结婚的房子。现在都没有跟我们说起,就把它租出去了,请问我们该要回吗
2025-07-03 22:4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购买的房产被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如果产权证上注明为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视为共同所有。因此,即使您和您的配偶没有书面协议,该房产也应被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您认为出租该房产是非法的或者不道德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并请求返还。在诉讼过程中,您还可以寻求有关法律规定和案例的指导,以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与您的公公婆婆进行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合法的理由将房产出租给他人。如果他们有合理的理由,那么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并确定是否应该采取行动。 总之,如果您认为出租房产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尽快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证据和保留相关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