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离婚,老公单位的住房公职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房子登记60万,副食店10万,有一辆车是女方名字17万
2025-10-04 12:58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以及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供的信息中,如果您的丈夫作为公务员拥有单位的住房公积金,那么这部分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副食店和车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所有权,则通常认为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这些资产是你们共同购买或经营所得,且能够证明该部分财产的实际价值,那么它们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确定财产归属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并收集相关证据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