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有凭证7000块钱,到手4900元,头尾七天期限,打双倍也就是一万四的借条,七天内提前还可以,但是如果逾期没有还,每天要暂扣百分之二十的逾期费,请问这这合法吗?
15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借款数额和用途应当明确。在您的情况下,您提供的借款协议虽然包含了借款金额、期限等要素,但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双倍计息还是按照实际利息计算。 此外,关于逾期还款的费用问题,法律规定借款人需要支付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是具体的计算方式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上限,即年利率不得超过36%(如果使用的是月利率的话)。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计算方法,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如果您已经偿还了部分本金,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多收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