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于2018年2月28日接到由我舅舅起诉的法院传票,舅舅向法院提出要求父亲赔付5.1万元。事发于2017年的5月20日我哥哥的婚礼结束 后,两人都喝了酒舅舅要走,父亲便下楼亲送舅舅,两人在开玩笑中父亲将舅舅的右手中指拧断,事发当时我们全家都随舅舅去了就近的石河子李宁骨科医院就医,当时诊断为右手中指粉碎性骨折,并立即做了手术开了药,在此过程中,医院的全部金额都是嫂子开付的,共计4000元左右医药费。随后父亲又让我分三次给舅舅和舅舅女朋友账户打款3000元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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