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找人让乙方带着这些人把我打伤,其中乙方没有动手。请问这样乙方就没有罪吗?我做了鉴定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乙方是无罪吗?
2025-02-20 20:04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没有直接参与殴打行为,且您已通过司法鉴定证实了被告人的行为导致了您的人身损害,那么乙方可能被视为“无责”。然而,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乙方可否证明自己并非殴打行为的直接参与者; 您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的行为与您的伤害有关联; 案件中的其他相关细节,如案发时的具体情况等。 请注意,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并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如果您有相关的证据或材料,也可以向律师提供这些信息,以便他们更好地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