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法,我和我老公结婚一年,因为婆婆也住我们家,婆婆好说,导致天天叨叨不完,我老公心不向我,日子也过不下去了,房子房产是我老公自己名字,车是我的,我们想离婚,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我能得到什么。什么是我应该得到的。
2024-12-04 03:31尊敬的咨询者, 首先,请允许我表达对您的困境的理解和同情。在婚姻关系中遇到困难是正常的,但是离婚并不意味着您没有权利追求公平和公正。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获得以下权益。 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房屋、汽车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或协商的方式进行分配。 抚养权与抚养费。如果您有未成年子女,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抚养权归属,并可能要求支付抚养费给对方。 赡养义务。对于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来说,法律规定了他们有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和经济支持的义务。因此,即使不是直接的配偶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您因家庭暴力或其他原因遭受伤害,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虽然精神损害赔偿不是所有案件都适用的条款,但在某些情况下,比如重婚、虐待等情况,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请注意,上述权益并非绝对,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及法院判决结果来进行判断。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