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我结婚前贷款在泰州买了一套房子,用的我的名字贷款,房产也是我的名字,但是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现在我已婚,而且已经把户口从泰州改到苏州,现在办房产证,说是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如何做才能算作是我自己的财产呢?
16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你和你的丈夫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你们共同所有。 如果你想要将这套房产视为你的个人财产,你需要采取以下步骤。 在购房时,确保合同中明确写明该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 将房产证上的姓名更改为你的名字。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对这处房产进行了重大贡献(如出资较多),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其为你个人财产。 请注意,这些步骤可能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完成。建议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房地产律师或家庭法专家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