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7月28号晚上,步行靠右行驶吃饭回家,半路被一位年龄68岁骑着摩托车从后面撞倒,导致脊椎第一节压迫性骨折,医生建议保守治疗,我想知道,68岁就不用负责任吗?
25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68岁的驾驶员来说,他们仍然需要对事故承担责任。 在本案例中,由于您作为行人,负有注意交通安全的责任,但考虑到其身体状况,可能会对处理和赔偿产生影响,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对此事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