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本人是四川南溪人。,男方是湖南,登记是在四川登记的。男方曾经坐牢3年,现在出来。女方现在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女方现在联系不到男方,女方想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四川起诉离婚吗?
2024-07-13 15: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以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男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女方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您提到登记是在四川进行的,且女方是四川南溪人,女方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即四川南溪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使目前联系不到男方,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依法进行送达,包括通过公告等方式通知男方。如果男方在法定期限内未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建议女方在提起诉讼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结婚证、男方坐牢的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等,以支持离婚请求。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