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朋友因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被拘留,但是这个事完全是他老板指示他干的,他根本不晓得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他因为刚去上班半个月还什么都不知道,喊做什么就做什么,做的文件一共十几件,但是不晓得有几个是国家机关的公文。
2024-12-07 14:2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朋友可能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等方式,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您的朋友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且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能够主动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能会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理。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同时,也请您配合警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希望您朋友早日获得公正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