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年初开车与一个坐电动车14岁的孩子发生碰撞,我是全责。孩子只有左脚软组织损伤,医药费我已全付。我车是全险,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给伤者只赔付2000元,现在伤者家属要三万六千元的赔偿,请问这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回答数:981
由交费事故引起的合理必要损失由责任方按照责任划分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理赔细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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