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借款给别人35000元,月利息2分。期间对方分两次还款共还25000元,还剩10000元和14000多利息,这个经法院可以全部拿到吗?
14天前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你父亲与他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如果利息不超过法定上限(年利率24%),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剩余的本金和利息。 此外,如果你的父亲已经向对方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但还有剩余欠款,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剩余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操作之前,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