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以我的名义向我妹借了一万多,可现在他不想还这算犯法么
11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朋友以您的名义向您妹妹借款,并且借款金额达到一万元人民币。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为“无权代理”,即没有经过您的同意或者授权,而由他人以您的名义进行的行为。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借款行为发生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且代理人有合法的权限并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则该行为被认为是有效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代理人是您的朋友而非您本人,因此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如果您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行为会导致您的利益受损,那么您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以及支付利息,或者通过诉讼手段追回借款。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