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租给了一个公司的员工住,跟我签合同的是他们公司负责人甲,是去年6月签的两年的租房合同,现在呢,这个负责人甲辞职了,他就让我们有什么事跟另外一个人负责人乙联系,因为我的房子在老家,我又常年在外地工作,现在五月份了,马上就一年了,我打负责人乙的电话让他交付水费和物业费(该他们交的费用都快拖欠一年了)可他总是挂断我电话,也迟迟不交费!之前签的合同租期是两年的,房租却是一年付费的,现在签合同的人也不在了,我怕他们欠账跑了,毕竟我不在老家,也找不到法律责任人,所以想终止合同可以吗?违法吗?谢谢!
2021-07-2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