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在工业园区上班,来这家公司上班的时候,老板给我说是五千块一月,我和老板是老乡,有过接触,我和几个同事都是老乡,老板说都是老乡他们都三千多,让他们知道你五千不好弄,就说合同上写三千七,还有一千三年底他给我,我也没多想就答应了,过了一年多我要用钱就向他要了,好像是一年零几个月一万四千多他给我了,后来公司效益不好,我要了几次钱,就说了各种理由说暂时没钱,今年六月我因为要装房子结婚,就不干了,走的时候去要钱给了我一千块,说过段时间给我,我回家装房子钱不够就打电话,结果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前天同事打电话给我说,老板给他说,他不管公司了,让我向公司要,我能要回我的钱吗?三万四千元
2017-12-29 13:19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