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试用期提前3天离职老板不让,非要提前15天才能离职,不然就不结工资,怎么看待这件事呢?还有就是我们没签合同,如果老板不发工资,我把手里收到的学费暂时不交给他,等他发工资了再一分不少的转给老板可以吗?或者老板后面正常发工资日期也没给我发工资,我就从学费里把我应得的工资扣除,多余的一分不少转给他可以吗?
2017-12-29 12:04您私自扣除扣押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