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8月在中介于卖方签订三方合同购的廊坊一处二手房,由于房产证还没有下发,没有过户,合同约定我先支付百分之五十首付,待过户再付尾款,2016年7月房价大幅上涨,卖家想违约,我不同意,并起诉确权,已胜诉。今年春天已向法院起诉过户,但还未开庭,现6月3日廊坊出台限购政策,我不符合购房条件,我下一步该怎么办?如果卖方以我没有购房资格,起诉解除合同,法院会支持吗?我不想解除合同,我需要这套房子,可是现在没有购房资格,怎么办?
2024-10-23 11:19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购房资格存在问题,可以寻求相关机构的帮助或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此外,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与卖家协商。如果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以通过重新谈判合同条款或者寻找其他解决方案。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理性看待政策变化。虽然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某些人产生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必须面临同样的问题。您可以考虑如何适应新的政策环境,例如寻找其他投资机会或寻找其他的居住场所。 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