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商贸公司上班,销售饮料的,当中会有一些债务,是以公司的名义佘货给超市先贩卖,等货卖完了再结账,所以会有欠款单。公司以方便每天收账的说法把一部分单据给到我个人,但我个人原因把单据丢失了,请问我该承担多少责任。
回答数:855
只要能够证明您将货物给对方即可,建议收集相应的电话录音等相关的证据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25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81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