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年前后我在一私人工厂工作,个人因过年犯病不干了,在1月31号通知的老板,老板说需提前一月说,扣除2017年1月份的工资做为补偿,之前我在2月15号去说明情况,在2月26号再去说明并讨要工资无果,没用工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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