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上班,不小心脚受伤了,跟我在一起上班的有三个人,他们两个在一起,我单独在一起。他们其中有一个下去拿工具了,就是那个时候我脚受伤,被机器伤到了。后面去医院里面,看医生说要截肢。现在回来了,厂里要他们写一个证明。他们证明写到是我一个人在那边,自己把脚弄到底的,我想请问一下,这个证明到底有什么用?跟我以后处理这个后续关系,有什么关系吗??
2021-07-30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