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给付彩礼定金六万元,约定办酒席用的。因婚后共同生活.性格观念等各方面差异;无法融合相处,酒席等也未办;婚姻无法维持感情破裂。结婚未满一年,现今需要离婚;礼金方面沟通协调不成,女方拒绝退还彩礼。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上法院可以判退还部分礼金么?
回答数:705
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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