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债主叫人来追债,可三两次的逼,半夜还来敲家门,敲了一夜。第二天,刚来下车其中一个被砍掉一只手指,自首,警察不受理。过了两个多月,谁知突然间警察来捉了,现在录口证也如实说了,但开庭说建议庭外和解,被砍者家属要求赔六万?这样的话应怎做?而且不赔的话让法院判会坐多久?赔的话还会判多久? 谢谢,麻烦你了
2019-08-07 14:15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