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们公司经某地经销商举报,当地市场出现假冒我们公司商品,我们公司经调查发现,对方销售我公司产品既没有合格证也没有生产日期,也不是我公司经销商,于是我公司到当地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可是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是对方没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说对方产品来源合法,我们想知道对方到底从哪儿弄来的我公司产品,公安机关以个人隐私为借口拒绝告诉我们,请问律师公安机关就给了我们一张不予立案通知书,合理合法吗?
回答数:389
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审查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可随时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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