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和一个朋友一起凑钱入股了一家公司,其实说入股也算不上,是我们买了一批设备,公司提供场地给客人使用,然后分成我们拿四成,然后除此之外公司的财产与我们无关,结果过了两个月,老板一直拖欠我们的分红,并且在态度上也很恶劣,并且把一些问题无端怪罪到我们头上,我们理论一下还是要被骂,自己去外地旅游等等但是一直说我们不急用钱,也不给我们钱,现在我们想离开这个公司,问一下是否可以拿走我们的设备,要回当初买设备后剩下的钱和我们两个多月来的分红?我们是没有签合同的,没有规定别的,只是说用我们的东西,给我们钱,他们提供地方。
2021-06-26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