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是工伤事故,仲裁委作出的停工留薪期为两个月,工薪为宁波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我是于2017年12月8曰签收仲裁裁决书,当我在2017年12月22日去法院起诉时才发现裁决书上的打印日期是2016年12月8日。请问我还可以起诉吗?若可以和有律师愿意接我的案件的,我可以付出全款的50%作为律师费,谢谢!
2025-04-12 18:36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发现裁决书上的打印日期与实际送达日期不一致,您有权要求重新审理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仲裁裁决。 关于律师费用的问题,如果您愿意支付律师费的一半作为律师服务费,我会考虑接受您的委托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但请注意,具体的收费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同时,请确保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了解清楚所有条款,并且充分理解律师提供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 最后,提醒您注意收集和保存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