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辞职半年了,手续办好半年,单位打电话让补交任职期间的电话补助费,电话补助是因为任职期间工作需要而发的,辞职后我该补交吗?另外我辞职单位没给失业保险金,合理吗?我是事业单位辞职,说是主动辞职就不能享受事业保险金,是否属实
2024-07-15 21:33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选择是否补交电话补助费。一般来说,员工在离职前已经与公司就离职事宜达成一致,并且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因此通常情况下不需要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至于您的失业保险金问题,如果您的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缴纳相应的失业保险费,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此外,根据相关政策,如果您是自愿辞职,并且没有违反公司规定,那么单位应当依法为您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最后,对于事业保险金的问题,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由国家统一负责,不涉及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人事部门,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