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去世了,他去世以后他家人对我不好,在他家总受委屈,实在在他家待不下去了,想离开,跟他们协商拿走属于我的东西,他们耍横不同意。我丈夫生前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收入,家里可以说什么都没有,都是我嫁到他们家去外打工养家,再倒贴之前的钱,给他家添置新家具,翻盖新房,帮他儿子娶媳妇的。为他家做了这么多,我上个月生病住院花了很多钱,他们都没有人来陪护,都是我女儿和我娘家人过来照顾的,住院的钱也都是我女儿给的,他家人都没有管。我想问一下他去世后财产怎么分?我能否拿走我该拿的东西?我把我所有积蓄都给他们家了,我还生病几个月内没办法工作,如果再得不到那些东西,我真的一无所有了,养活自己都困难
2024-10-15 09:11在您提出的问题中,确实存在许多复杂的情况需要考虑。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原则是“法定继承”,即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等特定顺序进行分配。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个人物品和积蓄是否可以被继承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死者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的遗嘱或协议。如果您有书面遗嘱,并且您的死者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则您可以依据遗嘱中的指示处理这些物品。如果没有遗嘱,通常情况下,这些物品将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再次,您提到的医疗费用问题也需要解决。由于您目前无法工作并需要依赖他人帮助,因此这部分费用可能会影响到您的生活质量和财务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或者申请社会救助,以确保基本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最后,您提到的抚养孩子的问题同样重要。作为父亲的遗孀,您有权要求抚养权,并有权获得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总之,面对这样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争取最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