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谈恋爱,买房买的是期房,2016年5月签的合同,2018年1月拿房。购买房子价值90万,现在价值110万左右。男方付的首付款40万,也是男方还贷,但是当时合同写的是双方名字,银行贷款也是根据购房合同上两人名字进行贷款的。现在双方分手,产生的房产纠纷如何司法解决!
2021-07-07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