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证人因履行的保证责任所支付的款项,贷款人有权(商请其他行、社)从保证人任何账户直接划收》。银行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任何账户?权力大于法律?
15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而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任何账户”这一说法并不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在保证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在其财产范围内强制执行,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无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综上所述,虽然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还款,但不得擅自从保证人的账户中扣除款项,除非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证明该行为是合理的,并且得到相关机构的认可或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