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公房,单位的房子。06年之前都是我外婆的名字,我外婆08年写下的遗嘱,房子由我妈继承。但是我外婆的小女儿在婆婆在世的时候,疏通了各种关系,偷偷把房子过户给她自己,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这间房子的户口本有2本。1是我妈妈一本。2是我妈妈的妹妹一本。户主是我小姨。如果拆迁交房,小姨签字,我妈没有签字,算不算已经交房了?我小姨偷偷变更户主算不算涉及法律?外婆的遗嘱没法公证,因为是单位的房子,外婆的遗书还有用吗?
2025-03-20 15:25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下是一些一般性的指导原则。 房屋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应当依法登记,并以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书为依据。 遗产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应遵循法定继承的原则,即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在本案中,由于遗嘱明确指定了财产归你母亲所有,因此该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户口簿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籍变更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等。如果您认为小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您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外婆的遗嘱公证。虽然外婆的遗嘱无法通过法定程序公证,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能够作为遗产继承的证据之一。如果您对遗嘱的真实性存在疑虑,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调查并收集证据。 拆迁补偿。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通常会涉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相关的政府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处理。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疏忽大意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