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5月3号在福州晋安区北环东路9号的东方整形国际医疗做了一个面部凹陷疤痕切除手术,该院收费26800元,相比福建三甲医院收费贵2万多元,我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10-01 11:2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您有权要求医院赔偿您的经济损失,并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以求得到公正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