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17周岁的男孩动手打了一名43岁的女士,导致女士面部缝了3针粗线,轻微脑震荡以及后背烫伤,是否属于轻微伤?
2025-05-18 16:51您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该男子的行为构成犯罪,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也规定了殴打他人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能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至于您提到的“轻微伤”,这通常是指非致残性损伤,如皮外伤或软组织损伤,且不涉及严重的骨折或其他器官功能障碍。但是,具体是否属于“轻微伤”还需要根据医生出具的诊断和警方的调查结果来确定。 综上所述,建议尽快报警并寻求专业的医疗帮助,以便对伤情进行评估,并依法处理相关事宜。同时,也需要关注该男子的行为后果,必要时可以考虑向其监护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