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在合约到期前一个月突然通知说商场整改,但是骗商户签撤柜同意书,商户能要求赔偿吗,一个月时间存的货根本卖不完,而且一个月也不够时间找其他商场摊位
2025-02-03 11:48您好!根据《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计算。”如果商场在合约到期前一个月突然通知商户撤柜,并且签订了撤柜同意书,那么商户有权要求商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由于商场的行为可能给商户造成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库存商品无法销售、寻找新摊位的时间成本等,因此,商户可以要求商场赔偿相关损失。 至于关于“一个月时间存的货根本卖不完”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商场是否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损失。例如,商场是否有能力帮助商户找到新的摊位,或者是否有能力提供额外的租金优惠以帮助商户度过难关。此外,如果商场已经采取了必要措施并且未能成功解决纠纷,商户也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以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总之,对于商场与商户之间的争议,建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损失。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