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不开听证会作出复核意见是否违法?
24天前《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并且对于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由于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行政机关延期提供证据。因此,在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信访机构作出复核决定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行政程序中,可能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的法规或标准。如果在实践中存在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专业建议,请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