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应不应该给对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
2024-09-01 09:03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应当积极协助警方调查事故情况,并向其所属单位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者有义务向对方当事人提供其驾驶证、身份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等有关证件。 提供上述资料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及驾驶车辆的情况,以确保双方能够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归属等问题。此外,这些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起到一定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的加重甚至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提供上述资料时应当谨慎行事,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