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十七周岁男与十六女发生性关系双方自愿 报警男会被判刑吗
2025-08-03 00:3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如果行为人确实有性侵犯的意图,并且达到了这一目的,则可能会构成犯罪。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您所描述的情况并不完全符合上述定义。您提到的“十七周岁男与十六女”和“自愿”的说法似乎暗示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非基于强制或威胁,而是出于双方同意。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犯罪可能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首先确保自身安全并寻求适当的法律帮助。如果您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解决。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