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购协议书,现在不予以赔付违约金,这个事能走法律程序吗?后续要怎么维权。 你好,我在2013年7月31日在衡水买了一套房,当时首付128416元,签了认购协议书,2015年12月31日交房,到现在一直未能交房。2016年12月9日交付了全款,网签了合同。现在涉及到赔付,开发商却答复我网签合同一个月内他们没有交不动产局备案,网签合同过期作废,这一年时间未收到再去签合同的通知,现在不予以赔付违约金,这个事能走法律程序吗?后续要怎么维权。谢谢!!!
21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维权。 首先,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您可以尝试直接联系开发商,向其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并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建议您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例如,您可以联系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相关的调解机构,寻求他们的帮助。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一过程中,您可以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在整个过程中,您需要注意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房的原始凭证、认购协议书、网签合同等文件。 最后,再次提醒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对事情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建议您在选择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时,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