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3年,育有一子,现因感情不和欲离异,婚内有一房,但是男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产证还未办理,有一车,还有贷款,婚内男方多次赌博,欠债四十多万,没有存款,我有工作,现申请离婚,我可以争取到抚养权吗
2025-12-21 10:18在婚姻关系中,双方的权益应当得到平等对待。关于您的离婚请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法院通常会支持离婚并分配财产。 对于房产,虽然产证尚未办理,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可以主张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至于车辆和债务情况,由于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能获得分割或偿还。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优先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在离婚过程中,您有权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但在具体执行时可能需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多重因素。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彼此的想法和需求,并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问题,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